景区管理系统体制的管理模式是什么?

景区管理系统是对景区的委托管理。景区业主将景区经营管理权移交给经营管理能力弱、能够承担相应景区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管理模式,明确景区所有者与经营者间的责任和权利关系。也就是说,受托人以合同的形式有条件地接受委托方对景区的管理和经营,以精确地维护和增加景区的价值。景区管理系统通过景区之外的管理者将精确的管理机制、自然科学的管理手段、成熟期的品牌和资金引入景区,实现对景区的精确管理。同时,在景区托管经营过程之中,受托人凭借自身的管理和资金优势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

所谓景区管理是指制定景区发展规划的三小职能,施工方案审批和资源保护监督。景区管理系统是指景区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管理行为。包括旅游服务、景区维护和营销。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或管理局作为政府派出的部门,只负责制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,审批建设方案,监督资源保护的实施。在实现了从旅游资源到旅游产品的第一次飞跃之后,景区的产品,面对从旅游产品到旅游商品的第二次飞跃,消费者只有购买了这个旅游产品,才能实现第二次转型,,而这一过程需要产品营销的工具和催化剂

景区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可以相辅相成。只重视保护而不考虑旅游开发,保护就会变成主动的水;过度开发,只注重经济效益,会破坏景区资源,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。实现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,关键在于制度创新,由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公司负责景区的旅游服务、景区维护和营销

这样,管理者责任清楚,精确实施,运营商市场化,效益更欠佳。该模式为旅游开发和景区保护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。由此可见,营销对旅游产品价值的实现起着关键作用,而我国风景名胜区的产品营销问题更为引人注目。因此,本文在分析风景名胜区产品营销现状的基础之上,借鉴产品营销创新的理念,对风景名胜区未来的产品营销创新进行了大力的对策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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